寧都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茶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縣直、駐縣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促進我縣茶產業規模化、標準化、品牌化和產業化發展,做大做強茶產業,確保茶產業持續健康、穩定有序發展,實現茶葉增產、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茶產業發展的意見》(贛府廳發[2012]5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快我縣茶產業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重要意義
我縣是江西乃至全國的重點產茶縣份之一,曾經是贛南產茶第一大縣,產茶的歷史可以追溯到明清時期,上世紀七十年代達到種植面積及產量的高峰期。我縣生態環境條件良好,在北部鄉鎮擁有大量的宜茶山地,具有茶產業發展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茶葉產業一直是我縣傳統的農業特色產業之一。然而,與茶產業發展較快的縣市相比,我縣茶產業發展仍存在產業規模不大、加工設備簡陋、龍頭企業帶動力不強、茶葉品牌影響力較弱等突出問題。因此,做大茶產業規模,優化茶產業結構,加強茶文化建設,創響名優茶品牌,促進我縣茶產業優化升級,對加快農業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增加茶農收入,發展旅游觀光農業,現代生態農業和吸引農民返鄉創業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茶農增收、茶企增效為目標,以品牌建設為重點,以“龍頭企業+合作社+茶農”為主要發展模式,堅持生態發展、合理布局、龍頭帶動、市場運作、品牌戰略原則,著力擴規模、提品質、拓市場,整合茶品牌,開發新產品。強化市場營銷體系、科技人才體系、質量監管體系、社會服務體系,大力推進基地建設標準化、產品加工清潔化,實現茶產業向現代農業發展的重大突破。
三、工作目標
2012-2014年每年發展“安吉白茶”、“黃金早”等優質茶葉面積0.5萬畝,繼續擴大現有茶樹良種繁育基地規模,至2015年全縣茶園面積達到3.5萬畝,2020年投產總面積達到5萬畝,茶葉總產量達到2000噸,其中名優茶產量1000噸,總產值突破2億元。
四、主要措施
(一)科學布局,擴大優質茶葉生產規模。堅持“南果北茶”工作思路,以生態條件優越的小布鎮、東韶鄉、大沽鄉為重點,輻射周邊鄉鎮,加強規劃、合理布局,積極引導茶葉企業、專業合作社以及產茶大戶大力發展優質茶葉種植,增加優質茶園面積總量,按照種茶立園、相互連片的方式,促進規模化經營。新開發的茶園以種植“安吉白茶”、“黃金早”等優良品種為主, 2012-2014年每年新增優質茶葉面積5000畝。
1、鼓勵農民參與開發。大力扶持農戶采取土地流轉、股份合作或分戶經營等多種形式開發茶園,擴增規模。凡連片種植20畝以上的,每畝整地補助500元、茶苗補助300元,實行“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的資金發放方式。
2、引導茶農組建專業合作社。實行統一技術標準、統一加工、統一產品質量、統一品牌銷售,分戶管理的統分模式,有效提高茶農種茶效益。對已成立并運作良好的茶業合作社組織每年給予3000至5000元獎勵資金。
3、做大做強茶葉龍頭企業。創建“公司+基地+農戶”的生產經營模式,實現產業化管理,批量化生產,市場化營銷,使企業真正成為外聯市場,內聯茶農有效實體。對龍頭茶企在茶區內建設生產生活用房所需用地,減化審批手續,除收取工本費外,免收其他規費,對按照標準化要求新建加工廠房的,每平方米一次性補助200元,購置制茶設備及茶園耕作機械,按農機補貼政策給予補助。
(二)加強管理,創建標準化生態茶葉基地。落實科學發展理念,在全縣優勢茶區,鼓勵茶企、專業合作社、產茶大戶新建一批規模化、標準化和專業化程度較高的生態茶葉基地;大力改造低產茶園,對基礎較好,有改造價值的拋荒茶園,重新明確產權,落實經營主體,盡快恢復生產,建成標準化、低碳化、高值化、良種化生態茶園。2012-2014年完成低產茶園改造1萬畝。對進行臺刈和深翻改土措施的茶園,每畝給予200元的補助;對進行改植換種措施的茶園,每畝補助300元。提高科學種茶水平,推廣測土配方施肥、節水灌溉、病蟲害綜合防治等集成技術,建立生產有記錄、信息可查詢、流向可跟蹤、責任可追究、產量有保障的產品可追溯體系。為加快推進標準化生態茶葉生產基地建設,鼓勵引導茶企、合作社強化食品安全認證,對已獲得國家有機茶認證和食品質量安全QS認證的茶企給予1萬元的獎勵。
(三)整合品牌,提升茶葉發展競爭力。在充分遵循市場規律,充分尊重企業自主權的基礎上,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增產增效為目標,轉變茶葉產業發展方式。依托現有知名品牌小布巖茶打造成為我縣區域性品牌,并加以宣傳、推介,廣泛使用。全縣各茶企及茶農統一按照“小布巖茶”質量標準進行生產、加工、銷售,提升我縣茶葉知名度和產業效益。為整合品牌工作的順利進行,縣財政暫列3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品牌收購、區域性品牌申報、質量標準制定、產品宣傳推介等工作。
(四)注重創新,提高茶葉產量,拓寬銷售渠道
支持茶企、專業合作社、產茶大戶引進茶葉新品種,優化品種結構,開發茶葉新產品。結合我縣現有茶葉品種適宜紅茶、綠茶、烏龍茶兼制的特性,在春季開發生產高檔綠茶,夏秋季開發生產紅茶,研制開發烏龍茶,通過綠茶、紅茶、烏龍茶等產品結合生產,有效延長產品生產時間,提高產品質量,提升產品效益;扶持茶葉企業開發“袋泡茶”及茶飲料、茶食品等系列產品,增加茶產品類型,提升產品附加值。同時,加強茶產品營銷推介以及茶葉市場體系建設,引導支持茶企、專業合作社、產茶大戶開拓外埠市場,扶持其在省內外省地級城市開設“寧都縣名優茶專銷窗口”,進一步拓寬寧都茶葉銷售渠道,擴大知名度。凡經批準在省地級城市開設“寧都縣名優茶專銷窗口”的給予店面租金及裝修一次性補助5萬元,對年營業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再給予營業額1%的銷售獎勵。
(五)營造氛圍,豐富茶文化內涵。依托我縣豐富的紅色、綠色、古色旅游資源,在全縣重點打造一批有影響力的生態休閑觀光茶園;支持民間團體深入挖掘客家茶文化淵源,組建民間茶藝表演隊;扶持具有接洽食宿、會議、聯商聯誼、觀光旅游、休閑品茶等多種功能的景致茶樓建設。通過茶文化建設與紅、古、綠旅游資源開發的有機結合,豐厚我縣“文鄉詩國”的文化底蘊。
(六)加強協作,促進茶產業發展。
1、成立茶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縣、鄉兩級將茶產業發展列入“一把手工程”來抓,縣級成立由縣長任組長、縣委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縣直相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茶產業發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全縣茶產業發展的規劃、組織、協調、指導、管理和監督考核工作。
2、落實茶產業發展資金。2012年始連續3年縣財政預算每年安排400萬元資金用于茶產業發展,并整合扶貧、農機、林業、水保、農業綜合開發等部門各類涉農資金,支持茶產業發展,確保年年有落實。
3、全力做好開發基地土地流轉工作。著重解決土地流轉難點,在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前提下,提倡農戶依法有償轉讓土地、山地使用權,或以土地、林地使用權入股參與茶產業發展;對規劃區內不愿意開發茶園的少數農戶,鄉村集體組織可以采取土地置換等方式確保項目實施;對種茶規劃區內連續兩年棄耕撂荒的土地,發包方有權終止其承包合同并重新發包開發利用,對拒不配合土地流轉的,由縣級土地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各金融機構要創新金融方式,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具備發展潛力的茶葉種植大戶、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發展茶產業給予信貸扶持,允許其利用茶園、廠房設備等通過評估后進行擔保貸款,并給予適當的利率優惠;
5、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國土部門要對茶葉企業新建廠房用地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商務部門要支持茶葉企業參與全國市場流通;工商、質監等部門要加強茶葉流通和生產環節的監管,堅決打擊假冒偽劣產品,保護消費者和茶葉企業的合法權益;稅務部門要對茶葉企業銷售自產的茶葉,按國家規定給予稅收方面的減免;科技部門要支持茶產業發展的技術進步,在技術攻關方面提供扶持。
6、加強監督考核。將茶產業發展工作列入有關鄉鎮(場)及部門年度考核目標,對完成開發任務的鄉鎮(場),每畝給予30元的獎勵;對超額完成本年度開發任務的,每畝給予超任務部分50元的獎勵;對未完成任務的鄉鎮(場)、單位,縣委、縣政府給予通報批評,對主要負責人予以責任追究,并取消相關扶持配套資金。
-
06-1839
-
06-1843
-
06-1832
-
06-1839
-
06-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