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市民營企業權益保護情況的調研報告
【內容概要】: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幾年來,市委、市政府大力推進全民創業,我市民營經濟不斷壯大,全市民營經濟實力不斷增強,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最具活力的增長點。隨著民營企業在發展地方經濟中作用的提高,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保護問題日益受到各級政府的重視,并為切實保護民營企業權益采取了一些重要舉措,民營企業的權益保護等軟環境建設取得了新成效:一是民營企業的發展環境得到改善,二是民營企業的服務體系逐步建立,三是民營企業的社會地位日益提高,四是民營企業的維權意識明顯增強。但是,通過調查分析,我們也了解到我市在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加快民營經濟發展中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體制性障礙仍未完全消除。二是要素制約難以有效解決。三是部分職能部門執法和管理有失規范。四是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貫徹不到位。
【意見建議】:
一、消除影響民營經濟發展的體制性障礙
民營經濟是“候鳥經濟”,哪里政策寬松就向哪里發展。一是要完善行業準入配套政策。加大對限制民營企業市場準入的規章和政策性規定的清理工作力度,進一步打破行政壟斷、行業壟斷,推進行業準入政策與管理的公開化、程序化、規范化。真正通過政策集聚民資、激活民資,最大限度地拓寬民營經濟發展的領域。二是要狠抓政策的落實。政策是前提,落實是關鍵。當前,要切實解決政策棚架問題,把民營經濟政策的落實工作列入年終目標考核,讓政策之花結出發展之果。三是要維護公平的競爭環境。各級政府和部門要按照公平、公正、競爭的原則,著力營造和維護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維護企業的自由競爭權益。
二、著力解決民營經濟發展中的突出“瓶頸”
一是要努力解決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創辦和發展的資金需求。建立金融機構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激勵機制,組織協調金融部門開展銀企授信活動。要加強信用擔保機構建設和監管,積極引導非公有制企業設立商業性或互助性信用擔保機構,探索建立再擔保機構。繼續加大對民營企業的財政扶持力度。二是要努力解決中小民營企業用地難問題。要統籌兼顧招商引資中新落戶企業和現有中小企業發展的用地需求,建議規劃建立中小企業工業園區。
三、為民營經濟發展建設良好的法制環境
要堅決克服對民營經濟重監管、輕扶持,重處罰、輕服務的傾向。一是要大力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純潔執法隊伍,加大教育和培訓力度。相關執法部門應經常組織執法人員赴發達地區學習取經或掛職鍛煉,學習發達地區先進的執法理念。二是要嚴格規范執法行為。重點應解決好辦事不公、交叉執法、野蠻執法、隨意處罰等群眾和企業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要建立嚴格的行政執法責任制、錯案責任追究制和收費項目公開登記。三是要加快民營經濟合法權益保護的立法工作。應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和出臺有關保護民營經濟權益的地方性法規,完善權益保護的法律體系。
四、加大民營企業的宣傳和指導力度
一是要營造氛圍。各級新聞宣傳部門要將民營經濟的宣傳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各新聞媒體要制定年度宣傳方案。建議市委市政府每年召開1-2次民營經濟新聞發布會。各級黨委政府每年應召開一次民營經濟總結表彰會,營造鼓勵和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濃厚氛圍。二是要加強指導。相關職能部門要完善對個私民營經濟的統計和監測,定期公布產業政策和產業導向,全面準確地反映我市個私民營經濟發展狀況,引導個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五、提高民營企業的自身素質和競爭力
一是要積極引導民營企業轉變增長方式。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推進民營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建立成長性中小企業信息庫,加大對成長型企業的培育及科技創新活動的支持力度。二是要加快建立與民營企業相配套的社會服務中介體系。加大對各類工程技術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的投入,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促使其能根據企業需求開展技術中介、技術孵化、技術集成、技術診斷等服務。三是要建立按照國際規則運作的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同業公會(商會)行業自律、規范經營、團結協作的作用。規范企業經營行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承擔更多社會責任,努力提高民營企業整體素質,樹立民營企業良好社會形象。四是要大力提高民營經濟人士的法律水平。市工商聯、中小企業局每年要組織舉辦非公經濟人士法律培訓。凡具有管理非公經濟職能的政府部門,每年應為非公經濟人士無償舉辦1—2次大型法律知識講座。工商聯要定期組織非公經濟人士赴國內外發達地區學習考察,汲取他們運用法律維權的好經驗,提高維權能力。
六、加強民營企業權益保護的領導和監督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建議市委、市政府成立民營企業權益保護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市民營經濟權益保護的領導、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建立四套班子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的主要領導為民營企業掛點護航制度。二是建立監督員隊伍。建議建立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營企業代表、離退休干部等參加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義務監督員隊伍。三是強化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利用手中的權力給民營經濟發展找茬子、下絆子、出難題、謀取小團體和個人利益的違法違紀問題,要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對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例要公開處理。四是加大維權工作的基礎建設。財政應安排民營經濟維權專項經費,并列入預算。各縣區要加快建設商會大廈,建立企業家俱樂部,為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交流和發展壯大提供良好的服務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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