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山東商會在全國率先將黨建工作寫入章程
浙江在線12月17日訊(通訊員 姚強)2016年12月17日,浙江省山東商會二屆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浙江省山東商會章程修正案》,根據中央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要求,增加了黨的建設一章,在全國異地商會系統率先將黨建工作寫入章程,不僅為會員企業開展黨建工作提供了依據,而且更加有力地促進商會健康有序發展。
章程明確,商會黨組織要按照黨章要求指導會員企業和分支機構建立黨組織,加強對非公經濟領域黨建工作的指導。凡具有3名正式黨員的會員單位,要積極申報組建黨組織;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會員企業,要主動吸納黨員進入企業工作,創造條件建立黨組織,也可聘請黨務工作指導員,推動本企業盡快建立黨組織。未建立黨組織的會員企業中的黨員,可參加商會黨組織活動,也可就近參加街道、社區黨組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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