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民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下轉
基金管理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二月
重 要 提 示
金信民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2016年11月2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6]2761號文注冊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注冊,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和收益及市場前景等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于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者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之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和基金合同,全面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并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謹慎做出投資決策。投資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風險包括: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市場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投資對象或對手方違約引發的信用風險,投資對象流動性不足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本基金可投資中小企業私募債,中小企業私募債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由非上市中小企業采用非公開發行的方式發行的債券。由于不能公開交易,一般情況下,交易不活躍,潛在較大流動性風險。當發債主體信用質量惡化時,受市場流動性所限,本基金可能無法賣出所持有的中小企業私募債,由此可能給基金凈值帶來更大的負面影響和損失。
本基金為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其預期收益和風險水平高于貨幣市場基金,低于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屬于較低風險、較低收益的基金產品。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認購(或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投資者應當通過本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購買和贖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內按1.00元面值發售并不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投資者按1.00元面值購買基金份額以后,有可能面臨基金份額凈值跌破1.00元,從而遭受損失的風險。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的業績表現。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一、緒言
《金信民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金信民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編寫。
本招募說明書闡述了金信民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目標、策略、風險、費率等與投資者投資決策有關的全部必要事項,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注冊。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其他與本基金相關的設計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為準。基金合同當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基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為必要條件。基金合同當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者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二、釋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金信民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金信民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對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金信民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及對該托管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或本招募說明書:指《金信民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額發售公告:指《金信民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p#分頁標題#e#8、法律法規: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司法解釋、行政規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自2013年6月1日起實施,并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0、《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3年3月15日頒布,同年6月1日起實施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04年6月8日頒布、同年7月1日實施的《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2、《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實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3、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4、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15、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6、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7、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并存續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18、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投資于在中國境內依法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的中國境外的機構投資者
19、投資人: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0、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21、基金銷售業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售基金份額,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
22、銷售機構: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服務代理協議,代為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
23、登記業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務,具體內容包括投資人基金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務的確認、清算和結算、代理發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24、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務的機構。基金的登記機構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為辦理登記業務的機構。本基金的登記機構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基金賬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p#分頁標題#e#26、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構辦理認購、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而引起的基金份額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完畢,并獲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的日期
28、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基金財產清算完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至發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30、存續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相關金融期貨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申請的開放日
33、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34、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的工作日
35、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6、《業務規則》: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是規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記方面的業務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資人共同遵守
37、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38、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39、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定的條件要求將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40、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規定的條件,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41、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持基金份額銷售機構的操作
42、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購日、扣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賬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3、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
44、元:指人民幣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行存款利息、已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約
46、基金份額分類:本基金根據認購費用、申購費用、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的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為不同的類別,各基金份額類別代碼不同,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或有不同
47、銷售服務費:指本基金用于持續銷售和服務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費用,該筆費用從基金財產中計提,屬于基金的營運費用
48、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申購款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49、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50、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51、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的過程
52、指定媒介:指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報刊、互聯網網站及其他媒介
5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況
(一)名稱: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
(三)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 6001 號太平金融大廈1502
(四)法定代表人:殷克勝
(五)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六)注冊資本:壹億元
(六)設立日期:2015 年 7 月 3 日
(八)電話:0755-82510220
(九)傳真:0755-82530305
(十)客戶服務電話:400-866-2866
(十一)聯系人:陳瑩臻
#p#分頁標題#e#(十二)管理基金情況:目前,公司旗下管理6只公募基金:金信新能源汽車靈活配置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金信轉型創新成長靈活配置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金信智能中國2025靈活配置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金信量化精選靈活配置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金信深圳成長靈活配置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和金信民發貨幣市場基金。
(十三)股權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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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員情況
(一)董事及高管人員介紹
1、董事
張彥先生,董事長,中共黨員,工商管理專業研究生,20余年資本市場從業經驗,曾任安徽經濟干部管理學院研究室主任,安徽省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副經理、經理、副總經理,安徽國元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安徽國元信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監事長,現任安徽國元信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
李淵先生,董事,帝國理工大學數學和金融統計學學士,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金融數學碩士,現任卓越置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助理。
殷克勝先生,董事,中共黨員,經濟學博士, 20余年資本市場從業經驗。曾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常務副總經理,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裁,深圳前海金鷹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現任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
宋思穎女士,董事,現任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歷任北京普天太力通訊公司市場部主管、搜狐公司公關總監、金鷹基金管理公司品牌電商部總監。
黃元生先生,獨立董事,中山大學企業管理專業研究生,10余年會計及審計從業經驗,曾任廣東省地質局水文二隊會計員、中山大學管理學院教師、廣州萬隆康正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所長,現任廣州南永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副所長。
魯煒先生,獨立董事,中國科技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博士,曾任安徽蚌埠手表廠副科長、安徽蚌埠職工大學教師、安徽經濟管理學院講師,現任中國科技大學管理學院統計金融學副教授。
王蘇生先生,獨立董事,北京大學國際金融法法學博士,民主黨派,9年資本市場從業經驗,曾任君安證券項目經理、特區證券營業部經理、英大證券營業部經理、中瑞創業基金公司總經理,現任深圳市公共管理學會會長。
2、監事
呂才志先生,監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士,10余年審計從業經驗,曾任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審計項目經理,現任卓越置業集團有限公司審計管理部副總經理。
朱斌先生,監事,中共黨員,武漢大學工商管理碩士,近10年信息技術從業經驗,曾任恒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高級軟件開發工程師、前海開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術部總監助理,現任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運作保障部總監。
3、高級管理人員
殷克勝先生,總經理,中共黨員,經濟學博士,20余年資本市場從業經驗。曾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常務副總經理,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裁,深圳前海金鷹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現任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
段卓立先生,督察長,法律碩士,歷任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文秘、信達澳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員、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務合規專員、前海開源資產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
(二)本基金基金經理
周余先生,北京大學信號與信息處理專業碩士。曾任香港匯豐銀行全球金融市場部交易員、國投瑞銀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員、中國銀行總行投資經理兼宏觀經濟分析師、諾安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經理、太平洋證券資產管理總部副總經理兼投資總監,具有十年投資研究交易經驗。現任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總監。
(三)本公司公募基金投資決策管理委員會成員的姓名和職務如下:
殷克勝先生,投資決策管理委員會主席,公司總經理。
劉榕俊先生,投資決策管理委員會委員,基金經理。
周余先生,投資決策管理委員會委員,公司固定收益部總監、基金經理。
(四)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二)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四)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p#分頁標題#e#(五)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六)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七)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督;
(八)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價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按有關規定計算并公告基金資產凈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九)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十)編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報告;
(十一)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十二)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十三)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十四)按規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十五)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十六)按規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資料15年以上;
(十七)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發出,并且保證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十八)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十九)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二十)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二十一)監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二十二)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
(二十三)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二十四)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后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二十五)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二十六)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二十七)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四、基金管理人承諾
(一)基金管理人承諾
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并承諾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行為發生。
(二)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基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為發生:
1、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p#分頁標題#e#(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得將基金資產用于以下投資或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國務院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由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五、基金經理承諾
(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二)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三)不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泄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四)不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六、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
(一)內部控制制度概述
為了保證公司規范運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風險、經營風險以及操作風險,確保基金財務和公司財務以及其他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從而最大程度地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學合理、控制嚴密、運行高效的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為實現內部控制目標而建立的一系列組織機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與控制措施的總稱。內部控制制度由內部控制大綱、基本管理制度、部門業務規章等組成。
公司內部控制大綱是對公司章程規定的內控原則的細化和展開,是對各項基本管理制度的總攬和指導,內部控制大綱明確了內控目標、內控原則、控制環境、內控措施等內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風險控制制度、投資管理制度、監察稽核制度、基金會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術管理制度、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業績評估考核制度和緊急應變制度等。
部門業務規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對各部門的主要職責、崗位設置、崗位責任、操作守則等的具體說明。
(二)內部控制原則
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機制必須覆蓋公司的各項業務、各個部門或機構和各級人員,并涵蓋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運作環節。
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維護內控制度的有效執行。
獨立性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在職能上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公司基金資產、自有資產、其他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
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必須權責分明、相互制衡,并通過切實可行的措施來實行。
成本效益原則。公司應充分發揮各機構、各部門及各級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運用科學化的方法盡量降低經營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三)主要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訂了基金會計制度、公司財務會計制度、會計工作操作流程和會計崗位職責,并針對各個風險控制點建立嚴密的會計系統控制。
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包括憑證制度、復核制度、賬務處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金財務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和費用報銷管理辦法、財產登記保管和實物資產盤點制度、會計檔案保管和財務交接制度等。
2、風險管理控制制度
風險控制制度由風險控制委員會組織各部門制定,風險控制制度由風險控制的機構設置、風險控制的程序、風險控制的具體制度、風險控制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等部分組成。
風險控制的具體制度主要包括投資風險管理制度、交易風險管理制度、財務風險控制制度、信息技術系統風險控制制度以及崗位分離制度、防火墻制度、反饋制度、保密制度等程序性風險管理制度。
3、監察稽核制度
公司設立督察長,負責監督檢查基金和公司運作的合法合規情況及公司內部風險控制情況。督察長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并經全體獨立董事同意。
#p#分頁標題#e#督察長負責組織指導公司監察稽核工作。除應當回避的情況外,督察長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和獨立的調查權。督察長根據履行職責的需要,有權參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會以及公司業務、投資決策、風險管理等相關會議,有權調閱公司相關文件、檔案。督察長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體董事報送工作報告,并在董事會及董事會下設的相關專門委員會定期會議上報告基金及公司運作的合法合規情況及公司內部風險控制情況。
公司設立監察稽核部門,具體執行監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備了充足合格的監察稽核人員,明確規定了監察稽核部門及內部各崗位的職責和工作流程。
監察稽核制度包括內部稽核管理辦法、內部稽核工作準則等。通過這些制度的建立,檢查公司各業務部門和人員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檢查公司各業務部門和人員執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各項管理制度和業務規章的情況。
(四)風險控制體系
公司根據基金管理的業務特點設置內部機構,并在此基礎上建立層層遞進、嚴密有效的多級風險防范體系:
1、一級風險防范
一級風險防范是指在公司董事會層面對公司的風險進行的預防和控制。
董事會下設審計與風險控制委員會,負責公司內部控制的監督、審查和公司的審計工作。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對公司經營管理和基金業務運作的合法合規性進行監督檢查,協助董事會建立并有效維持公司內部控制系統,對公司經營中的風險進行研究、分析和評估,并提出風險防范措施和建議,保證公司的規范健康發展。審計與風險控制委員會的基本職能為:
(1)協助董事會建立科學合理、控制嚴密、運行高效的內部控制組織體系和制度體系。
(2)審查、評價公司基金投資管理制度、市場營銷管理制度、風險管理制度等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合法合規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3)檢查和評價公司管理和資產經營、基金管理和資產經營中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部門規章以及基金合同的遵守和執行情況,并出具評估意見或改正方案。
(4)定期或不定期聽取公司主要經營管理人員關于風險管理工作的匯報。
(5)檢查和評價公司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并提出改進意見。
(6)評估公司管理和基金管理中存在或潛在的風險,檢查和評價公司各項業務風險控制工作的有效性,并提出改進意見。
(7)檢查公司會計政策、財務狀況和財務報告程序,與外部審計機構進行交流。
(8)對公司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工作進行考核。
(9)董事會安排的其他事項。
公司設督察長。督察長作為審計與風險控制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對董事會負責,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審計與風險控制委員會的授權進行工作。
2、二級風險防范
二級風險防范是指在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和監察稽核部層次對公司的風險進行的預防和控制。投資決策委員會在總經理的領導下,研究并制定公司基金資產的投資戰略和投資策略,對基金的總體投資情況提出指導性意見,從而達到分散投資風險,提高基金資產的安全性的目的。其在風險控制中主要職責為:
(1)研究并確立公司的基金投資理念和投資方向;
(2)決定基金資產在現金、債券和股票中的分配比例;
(3)審核基金經理提出的投資組合方案,對其運作過程中的風險進行評估和控制;
(4)批準基金經理擬訂的投資原則,對基金經理做出投資授權;
(5)對超出投資決策委員會執行委員及基金經理權限的投資項目作出決定。
監察稽核部在督察長的領導下,獨立于公司各業務部門和各分支機構,對各崗位、各部門、各機構、各項業務中的風險控制情況實施監督。其在風險控制中主要職責是:
(1)根據各項風險的產生環節,和相關的業務部門一起,共同制定對風險的事前防范和事后審查方案;
(2)就各部門內部風險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及建議職能;
(3)調查公司內部的違規案件,協助監管機構處理相關事宜;
(4)對基金運作和公司內部管理進行日常監督與稽核,并向總經理匯報。
3、三級風險防范
三級風險防范是公司各部門對自身業務工作中的風險進行的自我檢查和控制。公司各部門根據經營計劃、業務規則及本部門具體情況制定本部門的工作流程及風險控制措施,達到:
#p#分頁標題#e#(1)一線崗位雙人雙職雙責,互相監督;直接與交易、資金、電腦系統、重要空白支票、業務用章接觸的崗位,實行雙人負責;屬于單人、單崗處理的業務,強化后續的監督機制;
(2)相關部門、相關崗位之間相互監督制衡。關鍵部門和相關崗位之間建立重要業務憑據順暢傳遞的渠道,各部門和崗位分別在自己的授權范圍內承擔各自的職責,將風險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五)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合規控制聲明書
1、本公司承諾以上關于內部控制的披露真實、準確;
2、本公司承諾根據市場變化和公司發展不斷完善內部風險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況
名稱: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招商銀行”)
注冊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成立時間:1987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李建紅
行長:田惠宇
注冊資本:252.20億元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證監基金字[2002]83號
聯系電話:0755—83199084
聯系人:張燕
二、發展概況
招商銀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國第一家完全由企業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行設在深圳。自成立以來,招商銀行先后進行了三次增資擴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發行了15億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掛牌(股票代碼:600036),是國內第一家采用國際會計標準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發行了22億H股,9月22日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交易(股票代碼: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額配售,共發行了24.2億H股。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集團總資產5.5373萬億元人民幣,高級法下資本充足率13.91%,權重法下資本充足率13.90%。
2002年8月,招商銀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經報中國證監會同意,更名為資產托管部,下設業務管理室、產品管理室、業務營運室、稽核監察室、基金外包業務室5個職能處室,現有員工60人。2002年11月,經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批準獲得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資格,成為國內第一家獲得該項業務資格上市銀行;2003年4月,正式辦理基金托管業務。招商銀行作為托管業務資質最全的商業銀行,擁有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受托投資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托管(QFII)、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托管、保險資金托管、企業年金基金托管等業務資格。
招商銀行確立“因勢而變、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財富所托、信守承諾”的托管核心價值,獨創“6S托管銀行”品牌體系,以“保護您的業務、保護您的財富”為歷史使命,不斷創新托管系統、服務和產品:在業內率先推出“網上托管銀行系統”、托管業務綜合系統和“6心”托管服務標準,首家發布私募基金績效分析報告,開辦國內首個托管銀行網站,成功托管國內第一只券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資金計劃、第一只股權私募基金、第一家實現貨幣市場基金贖回資金T+1到賬、第一只境外銀行QDII基金、第一只紅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專戶理財、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資產、第一單TOT保管,實現從單一托管服務商向全面投資者服務機構的轉變,得到了同業認可。
經過十四年發展,招商銀行資產托管規模快速壯大。2016年招商銀行加大高收益托管產品營銷力度,截至9月末新增托管公募開放式基金64只,新增首發公募開放式基金托管規模464.83億元。克服國內證券市場震蕩的不利形勢,托管費收入、托管資產均創出歷史新高,實現托管費收入36.29億元,同比增長30.06%,托管資產余額9.42萬億元,同比增長59.41%。作為公益慈善基金的首個獨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簽約“壹基金”公益資金托管,為我國公益慈善資金監管、信息披露進行有益探索,該項目榮獲2012中國金融品牌「金象獎」“十大公益項目”獎;四度蟬聯獲《財資》“中國最佳托管專業銀行”。2016年6月招商銀行榮膺《財資》“中國最佳托管銀行獎”,成為國內唯一獲獎項國內托管銀行,該行“托管通”獲得國內《銀行家》2016中國金融創新“十佳金融產品創新獎”;7月榮膺2016年中國資產管理【金貝獎】“最佳資產托管銀行”。
三、主要人員情況
李建紅先生,董事長、非執行董事,2014年7月起擔任招商銀行董事、董事長。英國東倫敦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吉林大學經濟管理專業碩士,高級經濟師。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招商局國際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招商局能源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招商局華建公路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和招商局資本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曾任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總裁助理、總經濟師、副總裁,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裁。
#p#分頁標題#e#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長、執行董事,2013年5月起擔任招商銀行本行行長、本行執行董事。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公共管理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曾于2003年7月至2013年5月歷任上海銀行副行長、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長、深圳市分行行長、中國建設銀行零售業務總監兼北京市分行行長。
丁偉先生,副行長。大學本科畢業,副研究員。1996年12月加入招商銀行,歷任杭州分行辦公室主任兼營業部總經理,杭州分行行長助理、副行長,南昌支行行長,南昌分行行長,總行人力資源部總經理,總行行長助理,2008年4月起任招商銀行副行長。兼任招銀國際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長。
姜然女士,招商銀行資產托管部總經理,大學本科畢業,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先后供職于中國農業銀行黑龍江省分行,華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深圳市分行,從事信貸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銀行至今,歷任招商銀行總行資產托管部經理、高級經理、總經理助理等職。是國內首家推出的網上托管銀行的主要設計、開發者之一,具有20余年銀行信貸及托管專業從業經驗。在托管產品創新、服務流程優化、市場營銷及客戶關系管理等領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豐富的實務經驗。
四、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截至2016年11月30日,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計托管231只開放式基金及其它托管資產,托管資產為9.62萬億元人民幣。
五、基金托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一)內部控制目標
確保托管業務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則,自覺形成守法經營、規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形成科學合理的決策機制、執行機制和監督機制,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確保托管業務的穩健運行和托管資產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錯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保證業務穩健運行的風險控制制度,確保托管業務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確保內控機制、體制的不斷改進和各項業務制度、流程的不斷完善。
(二)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招商銀行資產托管業務建立三級內控風險防范體系:
一級風險防范是在總行層面對風險進行預防和控制。
二級防范是總行資產托管部設立稽核監察室,負責部門內部風險預防和控制。稽核監察室在總經理室直接領導下,獨立于部門內其他業務室和托管分部、分行資產托管業務主管部門,對各崗位、各業務室、各分部、各項業務中的風險控制情況實施監督,及時發現內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蹤整改情況。
三級風險防范是總行資產托管部在專業崗位設置時,必須遵循內控制衡原則,監督制衡的形式和方式視業務的風險程度決定。
(三)內部控制原則
1、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覆蓋各項業務過程和操作環節、覆蓋所有室和崗位,并由全部人員參與。
2、審慎性原則。內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種風險,,托管組織體系的構成、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風險、審慎經營為出發點,應當體現“內控優先”的要求。
3、獨立性原則。各室、各崗位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不同托管資產之間、托管資產和自有資產之間應當分離。內部控制的檢查、評價部門應當獨立于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執行部門,稽核監察室應保持高度的獨立性和權威性,負責對部門內部控制工作進行評價和檢查。
4、有效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具有高度的權威性,任何人不得擁有不受內部控制約束的權利,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應當能夠得到及時的反饋和糾正。
5、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應適應我行托管業務風險管理的需要,并能隨著托管業務經營戰略、經營方針、經營理念等內部環境的變化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等外部環境的改變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6、防火墻原則。業務營運、稽核監察等相關室,應當在制度上和人員上適當分離,辦公網和業務網分離,部門業務網和全行業務網分離,以達到風險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關注重要托管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
8、制衡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托管組織體系、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同時兼顧運營效率。
9、成本效益原則。內部控制應當權衡托管業務的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以適當的成本實現有效控制。
(四)內部控制措施
#p#分頁標題#e#1、完善的制度建設。招商銀行資產托管部制定了《招商銀行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管理辦法》、《招商銀行資產托管業務內控管理辦法》、《招商銀行基金托管業務操作規程》和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從資產托管業務操作流程、會計核算、崗位管理、檔案管理、保密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保證資產托管業務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運作。為保障托管資產安全和托管業務正常運作,切實維護托管業務各當事人的利益,避免托管業務危機事件發生或確保危機事件發生后能夠及時、準確、有效地處理,招商銀行還制定了《招商銀行托管業務危機事件應急處理辦法》,并建立了災難備份中心,各種業務數據能及時在災難備份中心進行備份,確保災難發生時,托管業務能迅速恢復和不間斷運行。
2、經營風險控制。招商銀行資產托管部托管項目審批、資金清算與會計核算雙人雙崗、大額資金專人跟蹤、憑證管理、差錯處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規程,有效地控制業務運作過程中的風險。
3、業務信息風險控制。招商銀行資產托管部采用加密方式傳輸數據。數據執行異地同步災備,同時,每日實時對托管業務數據庫進行備份,托管業務數據每日進行備份,所有的業務信息須經過嚴格的授權才能進行訪問。
4、客戶資料風險控制。招商銀行資產托管部對業務辦理過程中形成的客戶資料,視同會計資料保管。客戶資料不得泄露,有關人員如需調用,須經總經理室成員審批,并做好調用登記。
5、信息技術系統風險控制。招商銀行對信息技術系統管理實行雙人雙崗雙責、機房24小時值班并設置門禁管理、電腦密碼設置及權限管理、業務網和辦公網、與全行業務網雙分離制度,與外部業務機構實行防火墻保護等,保證信息技術系統的安全。
6、人力資源控制。招商銀行資產托管部通過建立良好的企業文化和員工培訓、激勵機制、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級隊伍及人才儲備機制,有效的進行人力資源控制。
(五)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有關證券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范圍、投資對象、基金投融資比例、基金投資禁止行為、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基金管理人選擇存款銀行、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績表現數據等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監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對上述事項的監督與核查中發現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投資運作違反《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托管協議、上述監督內容的約定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進行整改,整改的時限應符合法規允許的投資比例調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確認并以書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發出回函并改正。在規定時間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反《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拒絕執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期限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基金管理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對基金業務執行核查。對基金托管人發出的書面提示,基金管理人應在規定時間內答復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的要求需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基金監督報告的事項,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基金管理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托管協議規定行使監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督,情節嚴重或經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五、相關服務機構
一、托管機構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李建紅
聯系人:張燕
電話:0755—83199084
傳真:010-66105799
網址:
二、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一)直銷機構
名稱: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 6001 號太平金融大廈1502
法定代表人:殷克勝
成立時間:2015 年 7 月 3 日
電話:0755-82510220
傳真:0755-82510305
聯系人:陳瑩臻
客戶服務電話:400-866-2866
網站:
(二)其他代銷機構
本基金基金份額募集期暫時不設代銷機構。
四、律師事務所與經辦律師?
律師事務所名稱: 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
注冊地址:上海市華陽路112號2號樓東虹橋法律服務園區302室
辦公地址:上海浦東東方路69號裕景國際商務廣場A座15層
負責人: 顏學海
電話:021-58773177
傳真:021-58773268
經辦律師: 梁麗金、張蘭
聯系人: 張蘭
五、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西濱河路中海地產廣場西塔十層審計十六部
執行事務合伙人:楊劍濤
電話:13161760582
傳真:010-88091190
經辦會計師:洪祖柏
聯系人:洪祖柏
六、基金份額的分類
#p#分頁標題#e#本基金根據認購費用、申購費用、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的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為不同的類別,各基金份額類別代碼不同。收取認(申)購費,不收取銷售服務費的,稱為A 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不收取認(申)購費的,稱為C類基金份額。
本基金對A類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代碼。由于基金費用的不同,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公式為:
計算日某類基金份額凈值=該計算日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計算日該類基金份額余額總數
投資者可自行選擇認購、申購的基金份額類別。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額類別之間不得互相轉換。
投資者可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柜臺、直銷電子交易系統(包括網上交易系統、電話交易系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電子交易系統等)與其他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A、C類基金份額相關業務。
在不違法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的規定以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情況下,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增加、減少或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調整基金份額分類辦法及規則等,調整實施之日前基金管理人需履行適當程序,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規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七、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信息披露辦法》等 有關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募集,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11月21日證監許可[2016]2761號文注冊公開募集。
一、基金類別、運作方式及存續期間
基金類別: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運作方式:契約型開放式
存續期間:不定期
二、募集方式和募集場所
本基金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網上直銷交易平臺和設在深圳的直銷機構,以及各代銷機構的營業網點(具體名單見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公開發售。
三、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為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具體發售時間見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銷售情況在募集期限內適當延長或縮短基金發售時間,并及時公告。
四、募集規模
本基金募集不設募集規模上限。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發售情況對本基金的發售進行規模控制,具體規定見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五、募集對象
#p#分頁標題#e#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六、 基金份額面值
本基金A類、C類基金份額初始面值均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售。
七、認購費用及認購份額的計算
(一)認購費用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在認購時收取基金認購費用。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投資者可以多次認購本基金,認購費率按每筆認購申請單獨計算。本基金份額對通過直銷柜臺認購的養老金客戶與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資者實施差別的認購費率。具體如下:
(1)認購費率
■
注:上述認購費率適用于除通過本公司直銷柜臺認購的養老金客戶以外的其他投資者。
(2)特定認購費率
■
注:上述特定認購費率適用于通過本公司直銷柜臺認購本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包括基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等,具體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企業年金理事會委托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如未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可將其納入養老金客戶范圍。
本基金認購費由投資者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認購費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二)認購份額的計算
(1)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份額計算方法
當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式如下: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1.00
當認購費用適用固定金額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式如下: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1.00
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投資人(非養老金客戶)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的A類基金份額,如果募集期內認購資金獲得的利息為5元,則其可得到的A類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凈認購金額=10,000/(1+0.60%)=9,940.36元
認購費用=10,000-9,940.36=59.64元
認購份額=(9,940.36+5)/1.00=9,945.36份
即投資人投資10,000 元認購本基金的A類基金份額,加上認購資金在募集期內獲得的利息,可得到9,945.36份A類基金份額。
(2)C類基金份額的認購份額計算方法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利息)/ 1.00
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投資人投資10,000,000元認購本基金的C類基金份額,如果募集期內認購資金獲得的利息為5000元,則其可得到的C類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認購份額=(10,000,000+5000)/1.00=10,005,000.00份
即投資人投資10,000,000元認購本基金的C類基金份額,加上認購資金在募集期內獲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000.00份C類基金份額。
八、投資者對基金份額的認購
(一)本基金的認購時間安排、投資者認購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手續請查閱本基金的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和各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則。
(二)認購原則
1、本基金認購以金額申請。
2、投資者認購前,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全額繳款。
3、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認購費用按每筆認購申請單獨計算,但已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允許撤銷。
(三)認購金額限制
1、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柜臺、直銷電子交易系統或本基金其他銷售機構認購A類或C類基金份額的,單個基金賬戶首次認購單筆最低認購金額(含認購費,下同)均為1,000元,追加認購每筆最低金額均為1,000元。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募集期間單個投資者的累計認購金額沒有限制。
九、認購的確認
對于 T 日交易時間內受理的認購申請,注冊登記機構將在 T+1 日就申請的有效性進行確認。但對申請有效性的確認僅代表確實接受了投資者的認購申請,認購申請的成功確認應以注冊登記機構在本基金募集結束后的登記確認結果為準。投資者應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銷售網點或以其規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查詢最終確認情況。
十、募集資金利息的處理方式
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十一、募集資金的保管
#p#分頁標題#e#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資人的認購款項只能存入專用賬戶,任何人不得動用。募集期間發生的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和律師費等各項費用,不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八、基金備案與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備案的條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并且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決定停止基金發售,且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募集結束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取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 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時募集資金的處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募集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二)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 30 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銷售機構不得請求報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擔。
三、基金存續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
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九、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和贖回場所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通過銷售機構進行。具體的銷售機構將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說明書或其他相關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資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銷售機構開通電話、傳真或網上等交易方式,投資人可以通過上述方式進行申購與贖回。
二、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一)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相關金融期貨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二)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開始辦理申購,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在申購開始公告中規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在贖回開始公告中規定。
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應在申購、贖回開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或者轉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一)“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二)“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三)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四)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順序贖回;
(五)基金管理人有權決定本基金的總規模限額和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額。
#p#分頁標題#e#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基金管理人必須在新規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一)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內提出申購或贖回的申請。
投資者在申購本基金時須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備足申購資金。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應確保賬戶內有足夠的基金份額余額,否則贖回申請無效。
(二)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人交付款項,申購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遞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贖回生效。
投資人贖回申請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內支付贖回款項。在發生巨額贖回或基金合同載明的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本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遇證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據傳輸延遲、通訊系統故障、銀行數據交換系統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響業務處理流程時,贖回款項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劃出。
(三)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或贖回申請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可在T+2日后(包括該日)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若申購未生效,則申購款項退還給投資人。
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生效,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請。申購、贖回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申請的確認情況,投資者應及時查詢。
(四)如未來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對上述內容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上述業務辦理時間進行調整,并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購和贖回的數額限制
(一)申請申購基金的金額
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柜臺、直銷電子交易系統或本基金其他銷售機構認購A類或C類基金份額的,單個基金賬戶首次申購單筆最低認購金額(含申購費,下同)均為1,000元,追加申購每筆最低金額均為1,000元。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投資者將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或采用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投資者可多次申購,對單個投資者累計持有份額不設上限限制。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申請贖回基金的份額
單筆贖回不得少于 100 份(如該帳戶在該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余額不足 100 份,則必須一次性贖回基金全部份額);若某筆贖回將導致投資者在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余額不足 100份時,基金管理人有權將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額一次性全部贖回。
(三)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對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介上刊登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六、申購和贖回的費用
(一)本基金的申購費用
本基金在申購時收取申購費用,投資者可以多次申購本基金,申購費率按每筆申購申請單獨計算。
本基金份額對通過直銷柜臺申購的養老金客戶與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資者實施差別的申購費率。具體如下:
1、申購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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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申購費率適用于除通過本公司直銷柜臺申購的養老金客戶以外的其他投資者。
2、特定申購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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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分頁標題#e#注:上述特定申購費率適用于通過本公司直銷柜臺申購本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包括基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等,具體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企業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企業年金理事會委托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如未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可將其納入養老金客戶范圍。本基金申購費由申購者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申購費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
(二)本基金的贖回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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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贖回份額持有時間的計算,以該份額在登記日開始計算)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
1、A類基金份額
對持續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將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等于或長于30日、少于3個月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將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75%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等于或長于3個月但少于6個月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將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50%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等于或長于6個月的投資人,將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25%計入基金財產。以上每個月按照30日計算。未計入基金財產的贖回費用于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2、C類基金份額
對持續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將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等于或長于30日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不計入基金財產。未計入基金財產的贖回費用于支付注冊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三)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況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定期和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可以按中國證監會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后,對基金投資者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贖回費率。
七、申購份額與贖回金額的計算
(一)申購份額的計算:
1、A類基金份額
當申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下轉D6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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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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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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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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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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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