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信群開“賭場” 五名聚賭者被深圳法院判刑_金羊網新聞
(原標題:利用微信群開“賭場” 五名聚賭者被深圳法院判刑_金羊網新聞)
昨日,記者從深圳南山人民檢察院處獲悉,2015年11月10至2016年2月8日,被告人張某在其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的某國際大廈經營江西文海科技有限公司期間,通過網絡170電話卡注冊“八仙過海”微信群開設賭場,招聘了員工艾某、許某等人作為網上客服,并要求員工通過微信群、陌陌和拉手等社交軟件邀請賭博玩家進群參賭,高峰時段群里參賭人員多達459人。
記者了解到,2016年2月8日,被告人張某因涉嫌開設賭場被刑事拘留,3月份被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期間,張某依然不知悔改,不久又故技重施。2016年4月開始,張某再次通過微信,組建 “聚八仙”“新聚八仙”“楚漢爭霸”等微信群開設賭場。張某租下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某國際都會的一個房間,購買電腦、“封盤軟件”等設備,在微信上招攬賭博人員、設定賭博規則、賠率等,采用賭客以現金轉賬的方式充值上分,以押大小或單雙的方式進行賭博,在網上接受參賭人員上分、押注、賠付、下分等操作。張某雇請被告人吳某、何某、喻某、王某為工作人員,負責微信賭博群的具體操作,為賭客充值上分,下分返還獲利等工作。2016年6月30日,民警接報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某國際都會將張某、吳某、何某等五人抓獲,并繳獲電腦等作案工具。根據繳獲電腦提取的賭博賬單統計,微信群“新聚八仙”2016年4月20日到6月28日期間,賭資金額為人民幣300萬余元,微信群“楚漢爭霸”2016年6月20日到6月27日期間,賭資金額為人民幣70萬余元。
被告人張某、喻某、何某等五人在互聯網上建立微信群并接受投注,組織賭博活動,從中謀取非法利益,其中主犯被告人張某涉案賭資累計高達1073萬余元,從犯喻某、何某等四人涉案賭資累計400萬余元,情節嚴重,構成開設賭場罪,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
編輯:林曉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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